1、关于录取公告书
我校研究生录取公告书,预计6月下旬开始由院(系)寄送。请确保网报时填写的通讯地址或者北京师范大学2025年研究生通讯信息核对系统中填写的通讯地址有效,联系电话维持畅通。通讯信息核对及修改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5日24:00。
温馨提示:因为诈骗案件多发、花样繁多,为防止上当被骗,请各位考生以北京师范大学研招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对于交费、汇款等需要,必须要仔细核实,如有疑问请咨询考试报名院(系)(各院(系)联系方法)或者招生办公室(010-58808156)。
2、关于组织关系迁转
所有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党(团)员均须迁转党(团)组织关系,全日拟定向就业研究生党(团)员可自愿选择是不是迁转。我校不同意非全日拟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党(团)组织关系迁转。
(一)北京校区
1.党组织关系迁转
如果是从北京属的单位或北京委管辖的高校(含在京中央部委各高校)转出,入学后在党员E先锋公众号中填写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目的党组织填写至党支部。学院党委审核通过后需由党支部确认接收,才能完成组织关系转入。
若从京外转出,入学后通过全国组织关系转接系统,填写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目的党组织填写至党支部。学院党委审核通过后需由党支部确认接收,才能完成组织关系转入。若从国家机关、国家科研院所、军队系统、国资委下属企业、银行系统、铁路系统、民航系统等未对接全国组织关系转接系统的党组织转出,需开具纸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北京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写北京师范大学学部(院),入学后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学院党委,因此开具介绍信时应该注意有效期,需保证入学时介绍信在有效期内。
所有组织关系转入我校的新生党员入学后均需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组织工作一体化平台(https://zzbgz.bnu.edu.cn)填写组织关系转入信息,并健全个人信息。
在本校本院(系)攻读研究生的党员,毕业前在北京师范大学组织工作一体化平台填写组织关系转出信息;入学后,用新的学生证号填写组织关系转入信息。如所在支部有变动,院(系)党委需同时在党员E先锋中进行内部调转。
2.团组织关系迁转
我校使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接收团组织关系。如果是从同样用北京共青团系统的北京属单位或北京委管辖的高校转出,可在入学后咨询所属团组织(团支部级)在系统中的名字或ID,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中直接搜索相应团组织(团支部级)名字或ID,申请转入。院(系)级团组织审核通过后需由团支部确认接收,才能完成团组织关系转入。
如果是从京外或其他用外部系统管理团组织关系的单位、学校等转出,需在入学后从智慧团建等外部系统中选择北京为转入省份,咨询所属团组织(团支部级)在系统中的名字或ID,搜索后申请转入。申请提交后需在9日内注册登录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并通过组织审核,才能完成团组织关系转入。
若转出团组织未用线上平台管理团组织关系,需线下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北京师范大学学部(院)团组织。报到交就读院(系)级团组织,并注册登录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
(二)珠海校区
1.党组织关系迁转
组织关系转接可采取线上转接或线下转接方法。采取线下转接方法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落款单位需具备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权限。介绍信请党员本人随身携带,不能放入档案中邮寄,开学后统一交由有关单位办理转接手续。
(1)广东内研究生新生党员:不需要开具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现党组织通过广东党务管理信息管理软件的组织关系转接模块发起组织关系转出申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是中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党组织代码是044013012773),在备注中写明2025级研究生党支部和专业信息。
(2)广东内军队、银行、铁路、民航等系统的研究生新生党员:需开具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是中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具体接收党支部是2025级研究生党支部。
(3)广东外的研究生新生党员:广东已接入全国党员数据交互平台,可以达成跨省线上组织关系转接,原则上须使用线上转接方法。如遇特殊状况可使用线下转接方法。
①使用线上转接方法:由现党组织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用的党务管理信息管理软件发起组织关系转出申请,介绍信抬头是中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党组织代码是044013012773),具体接收党支部是2025级研究生党支部。通过线上转接的学生,建议同时开具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请于开学后配合所在单位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有关登记工作。
②使用线下转接方法:如所在党组织确实没办法通过线上发起转出申请,则提交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线下转接。介绍信抬头是中共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具体接收党支部是2025级研究生党支部。
2.团组织关系迁转
广东外的新生团员需开具纸质版的《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共青团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委员会。学生来校报到后,所在单位将于开学一周内收取纸质版的《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审核无误后,再由所在单位将纸质介绍信回执交还本人,寄回原所在基层团组织。团员可依据校区团委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引导同步进行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入学报到前请不要在广东外智慧团建系统中进行转接操作)。
广东内的新生团员在入学报到一周内通过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微信手机端直接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即可。
3、关于户口迁移
非北京家庭户口的非定向就业生(即人事档案转入北京师范大学的研究生)自行决定是不是将户口迁至我校集体临时户口。如外埠户口迁移,请在规定时限内(当年7月初至8月底)办理户口迁移证。
外埠户口迁入须携带户口迁移证;本市户口迁入须携带北京常住人口登记卡(简称户口卡)。户口迁移证(户口卡)上的信息须字迹明确且右下角须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不然没办法落户;名字、出过生日期、民族和身份证号码等内容需要与本人居民身份证完全一致,不可以有同音别字和异体字,其中名字一栏还须与录取公告书上的一致。户口迁移证上的籍贯、出生地栏,需要写明X直辖市、XX省X市(县)或XX省X区域,假如籍贯、出生地不详,需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户籍材料须自带到校,报到后连同录取公告书复印件(A4纸)交至就读单位,并在户口迁移证或户口卡右上角,用铅笔注明学号学部(院)、电话号码。户口已在我校的新生,仍需办理户口迁移,仅需将录取公告书复印件(A4纸)交至就读单位。
新生的落户工作需经北京教委和北京海淀公安分局审批后方可落户,一般于入学当年寒假前完成,在此之前如需办理身份证、护照、签证、公证、交易房子等业务的学生请在原籍或本科(硕士)院校开出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在开出户口迁移证至新生落户工作完成前没办法办理以上的有关业务。
迁往地址:北京北京师范大学,或北京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迁移缘由:大中专招生。
新生入学报到时若不迁移户口,视为自动舍弃户口迁移,入学后不能再行户口迁入。定向就业生(即人事档案不转入北京师范大学的研究生)户口不可以迁移,定向协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